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憲法
Constitution 
開課學期
102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許宗力 
課號
LAW1060 
課程識別碼
A01 131A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法2101 
備註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constitution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課程名稱:憲法

授課教師:許宗力

課程簡介與授課大綱:

1. 本課程目標在於建立初習法律之大一同學對於憲法之基本認識,更重要是,要燃起同學對人權保障的熱情。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,也是人民權利保障書,它並不是不具法拘束力的政治宣示,而是確確實實可以「用」、可以經由一定司法程序去主張、去落實的法,甚至所有其他法律,例如民法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等的適用,都不能擺脫憲法的影響。讀懂憲法,才能參透其他法律學門的精髓。切記。

2. 根據老師過往教學經驗,憲法具高度抽象與理論性,因此剛入門的大一同學未必皆能及時上手掌握,除了多讀、多聽、多看,有不懂、不能適應之處,隨時提問,並多「利用」本課程所配教學助理。上完一學期憲法,不論期末考考得好或不好,相信都還是處於似懂非懂狀態,沒關係,正常不過,大一有大一的體會,老師要提醒的是,等大三、大四把老師上課筆記再打開閱讀一遍,一定會有更深入的體會。

3. 授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,討論為輔。同學應按進度預習,若能課後複習,閱讀指定參考資料,學習效果更佳。老師上課隨時會點名同學發言,也鼓勵同學主動發言參與討論。

4. 本課程沒有期中考。只有期末考,也就是一次決勝負、定生死,雖然殘酷了些,但幾乎是法律系通例。期末考以問答題與實例題之解析為主。上課務必攜帶法典、含解釋文與解釋理由書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。

5. 參考書籍暫指定李惠宗著,憲法要義,其他單篇文章教材,隨時於課堂指定。

6.課程預定進度如下(正式進度以實際上課為準):

第1週 9/10、9/12

憲法的概念、功能與特性
憲法的制定與修改、憲法前言

第2週 9/17、9/19(中秋放假)

憲法的基本原則:共和國原則
憲法的基本原則:民主國原則

第3週 9/24、9/26

憲法的基本原則:法治國原則
憲法的基本原則:社會國原則

第4週 10/1、10/3

司法違憲審查制度:類型之比較
我國違憲審查制度

第5週 10/8、10/10(國慶放假)

司法違憲審查制度:類型之比較
我國違憲審查制度

第6週 10/15、10/17

基本權總論:基本權的起源、發展、功能、主體
基本權總稐:基本權限制的合憲性審查

第7週 10/22、10/24

言論自由

第8週 10/29、10/31

言論自由
宗教自由、結社、遷徙自由、

第9週 11/5、11/7

工作權/職業自由、人身自由

第10週 11/12、11/14

隱私權、秘密通訊自由

第11週 11/19、11/21

財產權、訴訟權

第12週 11/26、11/28

平等權

第13週 12/3、12/5

平等權

第14週 12/10、12/12

中央政府體制:總統、行政、立法

第15週 12/17、12/19

中央政府體制:總統、行政、立法

第16週 12/24、12/26

中央政府體制:司法

第17週 12/31、1/2

中央、地方關係

第18週

期末考
 

課程目標
建立初習法律之大一同學對於憲法之基本認識,更重要是,要燃起同學對人權保障的熱情 
課程要求
按時出席上課、按進度預習,若能課後複習,閱讀指定參考資料,學習效果更佳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與老師以e-mail聯繫: tlhsu@ntu.edu.tw  
指定閱讀
李惠宗,憲法要義 
參考書目
其他參考資料,上課時補充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0,9/12  憲法的概念、功能與特性
憲法的制定與修改、憲法前言 
第4週
10/01,10/03  憲法基本原則 
第6週
10/15,10/17  基本權總論 
第7週
10/22,10/24  工作權 
第8週
10/29,10/31  平等權 
第9週
11/05,11/07  人身自由 
第10週
11/12,11/14  表現自由 
第11週
11/19,11/21  表現自由 
第12週
11/26,11/28  隱私權